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胎儿可以代位继承遗产吗?

普法案例:
老张有三个儿子,妻子早年去世。
2021年5月,老张的第三个儿子刚刚结婚不久,就因车祸身亡,此时他的妻子小李已怀有三个月的身孕。
同年十月,老张也突发疾病死亡,留下一笔遗产。老张的长子和次子  将老张留的遗产进行了分割。那么,小李腹中的胎儿是否能够代位继承老张的遗产吗?
法律解析
本案中,小李腹中的胎儿可以代位继承老张的遗产。
民法典第十六条规定,涉及遗产继承,接受赠与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
但是,胎儿娩出时为死体的,其民事权利能力 自始不存在。根据该规定,胎儿在遗产继承方面   视为 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。本案中,由于胎儿的父亲先与老张去世,胎儿可代位继承其父亲 应当继承的遗产份额。
 
民法典第一千  一百  五十五  条规定,遗产分割时,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。法律面前,每一个生命   都应该  得到  尊重和保护。民法典专门规定胎儿利益的特殊保护,彰显了民法典的人文关怀,对促进人的全面发展,更好地  满足人民利益增长的   美好生活需要,具有重要意义。
 
法条链接
 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十六条 
涉及遗产继承、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,胎儿视为   具有   民事权利能力。但是,胎儿娩出时为死胎的,其民事权利能力自始不存在。
 
第一千一百   五十五条,遗产分割时,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。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,保留的份额   按照继承办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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